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、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学科建设方面
1.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,负责建立健全学科建设、学位点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。
2.负责统筹推进学科设置、调整、交叉、整合等学科建设工作。
3.负责各级各类学科项目的申报、建设、评估和验收工作。
4.负责组织拟增学位点的培育、申报和已建学位点的建设、核验工作。
5.负责上级部门学科专家的推荐工作;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统筹与审核工作。
6.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,采集多方信息,跟踪学科发展动态;组织协调校内各单位和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,做好学科建设、学位建设指导与服务工作。
(二)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
1.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培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建设。
2.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,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、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、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及录取工作。
3.负责审核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,组织教学计划和课程建设、教学质量体系建设、成绩管理等研究生培养工作。
4.负责研究生学籍、学历学位管理工作,建设研究生管理系统。
5.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(含校外导师)建设,做好研究生导师的遴选、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。
6.负责学位论文的送审、答辩、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学位工作;负责全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。
7.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有关工作,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。
8.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与考评工作。
9.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负责各类研究生培养质量调研报告、年度报告及相关数据的上报,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10.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,协同学工处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日常管理、发规处做好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和监控、教务处做好研究生课程衔接及资源共享等相关工作。